笔趣阁 - 言情小说 - 无罪辩护【出书版三册】在线阅读 - 第71节

第71节

    ??“我没有!我没杀人。”肖静无力地说道,身体渐渐软了下来,竟然没了声息。

    ??“不会就这么死了吧?”老罗吓了一跳,“你们可都看见了,我可什么都没做,我这算是见义勇为,防止她伤人。”

    ??“行了,没事。”张静伸手在肖静的鼻子下探了探,又摸了摸她脖颈处的动脉,“死不了,脱力了。把她放床上去,休息一会儿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??老罗依言打横抱起了肖静,把她抱进卧室,放到了床上。

    ??“叫人来吧,搜查一下,赶紧找到证据,再拖几天,田力那小子就要倒霉了。”老罗擦了擦汗。

    ??我和张静没有理会,却是眉头紧锁。

    ??肖静刚刚那一番表现并不像是演戏,那就是说,她根本不知道赵媛还有一个双胞胎姐姐。

    ??她没杀人,否则,在见到赵媛的时候,她肯定会感到恐惧。

    ??她自己也说,她没杀人。

    ??凶手到底是谁?

    ??“简律师,罗律师,谢谢你们。”一通电话解开了我们的疑惑,田力在电话里感激涕零,“凶手抓住了,我已经被他们释放了。”

    ??挂断了田力的电话,张静一刻都没有耽误,直接把电话打给了曾和我们有过一面之缘的肖处长。这才得知,就在三个小时前,一个叫唐林的男人,带着赵芳失踪的那些头发出现在了派出所。

    ??他是去自首的,唐林承认,那天是他跟踪并杀害了赵芳。

    ??警方进行了加急鉴定,两个小时内便确认,那些头发确实属于赵芳。现场痕迹中有与唐林匹配的足迹,赵芳颈部的扼痕也与唐林的手匹配,唐林虎口处有两点电击灼痕,与现场的微型电棍吻合。

    ??“为什么?”看守所的会见室里,张静微微皱眉,看着高高瘦瘦的唐林。

    ??她原本以为自己已经找到了凶手,可在最后一刻却功亏一篑,这让她很不甘心。

    ??“哪有那么多为什么。”唐林笑了一下,“她不能杀人,她的人生已经是一场悲剧了,这种事,当然只能我去做。”

    ??“她是谁?”

    ??“肖静,我女朋友啊!”唐林保持着笑容,平静地说道,“她看着那个人的时候,眼睛里都在冒火。我太了解她了,她是个好女孩儿,温柔,体贴,孝顺,除了头发,没有任何一件事能让她那样怨恨。我知道,她一定特别特别想杀了那个人,但我不能让她那么做。

    ??“可是如果不做,她一定会一辈子都记得这件事。”唐林叹了口气,“她那个人啊,哪儿都好,就是太小心眼了,身体又不好,一生起气来,我真担心,她会出什么事。”

    ??“所以,你替她去杀了人,对吗?”

    ??唐林“嗯”了一声:“我爱她,只要她能幸福,开心,快快乐乐地生活下去,杀个人,算什么呢?”

    ??“那是一条人命啊,一个无辜的人,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死在了你的手上!她到死都不知道是因为什么!”张静猛地一拍桌子,咬牙切齿地说道。

    ??“我知道。”唐林点了点头,“所以我来自首了。我知道我杀错了人,小静,她认错了人。做错了事,就得付出代价,我愿意付出这个代价。”

    ??“你根本就不知道自己什么地方错了。”张静哼了一声,“难道那天出现在那里的不是赵芳,而是一直帮助你们的赵媛,她就该死了吗?难道你觉得你做错的只是杀错了人,而不是因为你杀了人吗?”

    ??张静站起身:“我一定会让法庭从重量刑的。”

    ??当张静把这些事讲给我们听的时候,我和老罗唏嘘不已。

    ??这个唐林和田力还真是两个奇葩,他们都深爱着自己的女人。只是田力是试图把一切都控制在自己的手里,让赵芳按照他的意愿去生活。

    ??而唐林,就像老罗说的那样,以一种极端的宠溺爱着自己的女朋友。

    ??不能说谁对谁错,只是凡事都应该有个限度。超出了这个限度,即便你给了她绝对的自由,那也会成为她一辈子的桎梏。

    ??“无知,幼稚,toonaive。”老罗说。

    ??我拉开抽屉,翻到最下面,那里静静地躺着一个纸包。

    ??它在那里已经足足躺了三年了。

    ??我伸出手,指尖碰到了纸包,却像触了电一般,迅速地抽了回来。那里面的东西,现在只有我和林菲知道是什么。

    ??那是我一辈子都没有勇气再去看的东西。

    ??那一幕,就好像发生在昨天,静站在我的面前,双目泛红,嘴角却带着笑。她抬手撩开额前的那缕刘海儿,将她遮挡了多年的脸完整地呈现在我的面前:“小明哥,这么多年,你恐怕都忘了我长什么样了吧?

    ??“最后再看我一次吧,记住我,你要是敢忘了,”她龇着牙,威胁道,“我就,我就死在外面,永远不回来了。

    ??“这个留给你。”张静放下刘海儿,把一个纸包塞进我的手里,“要好好保管啊,说不定将来哪天科技发展了,你就能克隆出一个我和小骡子来陪着你,那也不算是我们违背承诺了。再见……不,永别了,小明哥!”

    ??她扬着手,挽着老罗的胳膊,蹦蹦跳跳地走进了登机通道。她不想让我看到她的哭泣。这傻丫头,她根本不知道,在她转身的那一瞬间,她的妆都哭花了。

    ??可是,丫头啊,我真的没有忘记你,为什么,违背了承诺的人会是你呢?

    ??第009章 隐形杀手

    ??贪吃蜂蜜的苍蝇准会溺死在蜜浆里。

    ??——盖伊

    ??1

    ??凛冬将至的时候,只在签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见过一面的房东忽然找到了我。

    ??昨天下班,我刚走到楼下,就看见他在单元门前徘徊,手上夹着一根自己卷的旱烟,不时抽上一口,眉头紧锁。

    ??我的房东原本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,十年前,村子动迁,他得到了这处房产,简单地装修过后,便对外出租。六年前,我租下了这里。图省心,这些年,我一直没有换过房子。

    ??看到六年未见的房东,我知道,长久以来的安宁恐怕要被打破了。早有传言,有开发商看中了这块地皮,准备在这里新建一个cbd商圈,动迁就是眼前的事了。

    ??“抽不惯那个,还是我这个更有劲!”把房东让进屋里,他局促地坐在沙发上,推托了我递上的过滤嘴香烟,自顾自地卷了一支旱烟,吸了一口,“简大状,有个事,我想跟你打听一下。”

    ??“搬家的事吧?”我笑了一下,“这事我听说了,这几天我就让人帮我看看房子。”

    ??“不是,不是。”房东连连摆手,“这都没谱儿的事呢,你就先安安心心在这住着。我就是想问问,要是动迁这事是真的,你能帮俺们争取争取,多要点赔偿款不?”他不自然地叹了口气,“俺们一辈子靠地吃饭,现在地也没了,就指着这点赔偿款了。”

    ??我一怔,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??今时不同往日,随着恶性拆迁案件的频发,各地方政府接连出台相关法规,对拆迁补偿的政策也日益完善。发展到今天,补偿款的计算已经有了明确的标准,再也不是过去那种漫天要价、坐地给钱的时代了。

    ??对这个答案,房东显然不太满意,客套了几句之后就离开了。

    ??“简大状,你再好好想想,万一有啥好法子呢?俺们这一家老小的,就指着这个生活呢。你放心,俺们给钱,这楼里乡里乡亲的,我说一句话,大家伙都能同意。”临走的时候,房东再次叮嘱道,“唉,动迁动迁,动的那都是俺们这群农民的命根子啊。”

    ??送走了房东,我突然觉得,这里的一切都那么陌生。这个房东,好像有什么地方和六年前不太一样了。明明,他只是脸上的皱纹多了一点。

    ??我觉得,我确实应该搬家了。

    ??“菲啊,帮我留意一下,有没有合适的房子,要租金便宜点的,就我一个人住。”我端着水杯,走到林菲身边,说。

    ??“简大哥,你都这个身份了,你觉得,还租房子住,合适吗?”林菲侧头,似笑非笑地看着我,“现在房价这么低,赶紧抓住机会入手一套,完了赶紧把你的正事办了才是王道啊。你们老简家不能就这么绝后了吧?俗话说,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。”

    ??“你这丫头,操的心太多了点吧?”我瞪了她一眼,“这个真不用你操心,我爷爷兄弟三人,我爸爸姐弟七个,传宗接代这事,用不着我。房子那事,抓紧点时间啊,过几天我就没地方住了。”

    ??林菲撇撇嘴,她大概根本无法理解我的心态。房子对于我来说,只是一个住的地方而已。

    ??我的家,自从没有了他们,我也就没有了家。

    ??“那也别找了,我这儿就有现成的。”林菲拉开抽屉,从里面翻出一把钥匙,推到我面前,“静姐那套房子,装修完一直没人住,我平均一周打扫一次,家具家电齐全,还有她临走时候给你买的那些衣服也都在那放着呢,拎包入住。”

    ??我怔了一下,摇了摇头。“你还是帮我留意一下吧。那房子啊,那是你罗大哥和静的,任何人,哪怕是我,也无权入住,你明白吗?”我看着林菲的眼睛,严肃地说道。

    ??林菲把散落下来的头发别到耳后,无奈地笑了一下:“好了,简大哥,我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??她知道了,可她真的明白了吗?

    ??那套房子,虽然现在写的是我的名字,可它从来不属于我,也永远不会属于我,它只属于张静,只属于老罗。

    ??我,我只是负责替他们保管,总有一天,他们会回来的。

    ??说起这套房子,还有一个有趣的故事。

    ??那是2006年的年底,比现在还要更冷一点的时候。

    ??北郊棚户区的拆迁工作已经持续了近三年,眼看着人工、材料等各项费用高速上涨,可动迁户们却不疾不徐,接受拆迁补偿条件的只有寥寥几家。开发商急得就像热锅上的蚂蚁,坐立不安。

    ??这项工程是政府的重点拆迁改造项目,三天一小催,七天一大催已经成了例行公事,开发公司下属的拆迁队却无能为力。项目开始的时候,市里的一把手就下过死命令,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,作业过程中严禁出现任何违法违纪行为。

    ??这就彻底杜绝了暴力拆迁的可能。拆迁队最多采取威胁恐吓等一些不入流的手段,对于差不多都是大半截身子进了黄土的老人,效果显然不怎么好。

    ??眼看着最后的期限将至,开发商咬牙提高了补偿标准,这才让这里的住户们心满意足地离开。可有一户人家面对开发商提出的高额补偿却拒绝了。

    ??这是一个老人带着一个只有十岁的小孙女的家庭,就住在棚户区最里面的一座平房里。

    ??老爷子姓魏,人称魏教授,据说退休前是某大学地理系的老师。他原本是和儿子儿媳、小孙子、小孙女一起生活,听说老宅要动迁后,才带着小孙女回到了这里。在周围的邻居都搬走、断水断电后,他成了这里唯一的钉子户。

    ??开发商已经把补偿款提高到了正常标准的两倍,魏老爷子却依旧无动于衷。据说他手里有一张牌,这张牌让他对外宣称,低于十倍标准的补偿款别想让他从这里搬走。

    ??2006年12月29日,星期五,天色渐晚,上小学的小孙女没回家,魏老爷子也没太放在心上,以为她去父母那了。那孩子毕竟才十岁,在严寒的冬季陪他在这样恶劣的环境里待了这么久却没有闹,已经是个很懂事的孩子了。

    ??魏老爷子简单地吃过晚饭,往火炉里添了几块蜂窝煤,便上炕睡觉。

    ??午夜的时候,下起了雪,门外传来了一阵唰啦唰啦的声音。魏老爷子警觉地睁开眼睛,抓住了就放在枕边的一把西瓜刀——那是几天前拆迁队的人扔到他院子里的,原本想吓吓他,却成了他护身的利器。

    ??魏老爷子静静地聆听着,风声让他听不清那个奇怪的声音。大概过了五分钟,见没什么动静,他嘟囔了一声,翻了个身,又闭上了眼睛。

    ??雪过天晴,刺眼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射在魏老爷子的脸上。他不情愿地睁开眼,往被窝里缩了缩,炉火早已熄灭,屋子里一片冰凉。

    ??挣扎了一会儿,魏老爷子还是起了床,穿衣,下地,开门,双手高举,伸了个懒腰,他的动作只做到一半就停住了,目光狐疑地看向地面。就在门边不知何时多了一个硕大的纸箱,纸箱没有被密封,寒风中,箱盖不停地抖动,发出唰啦唰啦的响声,和他昨晚听到的那个声音一模一样。

    ??他走上前,双手抓住箱盖,向两边一分,一屁股坐到了地上,手脚并用,逃命一般躲进了屋里。他哆哆嗦嗦地找出手机,连按了几次键才解锁,那三个常挂在嘴边的数字这时候却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了。

    ??是119还是120来着?

    ??他狠狠敲了敲头,才颤抖着拨通了110。

    ??被害人魏凤,女,1996年10月28日生人,生前与祖父魏天明同住。2006年12月29日周五晚放学后未归家。12月30日早8时许,魏天明起床后在自家门前发现纸箱一个,纸箱体积70cmx150cmx50cm,魏凤蜷缩于纸箱内,面色青紫,衣衫凌乱,已死亡。

    ??法医尸检,魏凤死亡时间为12月29日晚10时30分至晚11时30分之间,死因为机械性窒息,其颈部有明显勒痕,痕迹形态与某种鞋带吻合;未有遭遇性侵迹象;前胸有抓挠迹象,判断为被害人自己造成,原因不明;被害人指甲内有他人皮肤残屑残留,判断可能为凶手所留。

    ??经查,周五晚放学后,魏凤未归家,也未去其父母处。同学回忆,她行走的方向为祖父家。调取校门口监控视频,发现一可疑男子尾随魏凤。经被害人家属及魏凤的老师辨认,此人名叫李保全,为开发公司下属拆迁队主要负责人。

    ??魏凤的老师回忆,李保全曾多次到学校威胁恐吓魏凤。学校保安多次对其进行教育,并报警,因其并未触犯相关法律,警方只对其进行警告,未采取强制措施。

    ??魏天明回忆,李保全曾多次威胁他们:“如果还不接受补偿条件并限期搬走,那会发生什么,我们也不好说。毕竟你孙女才上小学,还是个孩子,你也不希望她出什么事吧?”

    ??李保全作案嫌疑迅速上升,警方依法对其进行传讯,并采集了检材进行同一认定。经鉴定,魏凤指甲内部分皮肤残屑为李保全所留,他鞋带的花纹也与魏凤脖颈上的痕迹吻合。

    ??同时,魏天明指控李保全除杀人外,还抢走了一样东西。那是一块孔雀石原石,价值不菲,一向由魏凤随身携带保管。魏天明称,这块孔雀石原石是他翻地的时候在院子里发现的,专家判断,应是从矿脉上自然脱落,换句话说,魏天明家的院子下可能隐藏着一条矿脉。这是魏天明敢于索取高额补偿金的原因。

    ??至此,李保全作案的动机充足,证据链条完整,事实清楚。

    ??他带走魏凤,试图借此威胁魏天明尽快接受拆迁条件。晚10时左右,或许李保全试图对魏凤进行侵犯,两人发生了打斗,打斗中魏凤抓伤了李保全,李保全愤而杀人。杀人后,李保全将魏凤装进纸箱,趁着夜色送至魏天明家门外,同时窃取了魏凤随身携带的孔雀石原石。

    ??法庭审理认为,犯罪嫌疑人李保全犯故意杀人罪。被害人魏凤未成年,认定李保全故意杀人情节严重;归案后,李保全拒不认罪,无悔罪表现,应从重处罚;犯抢劫罪,数罪并罚,一审判处李保全死刑立即执行。

    ??李保全当庭表示不服判决,要求上诉。